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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 2026 年 6 月全国低空经济政策法律全汇总,产业法治化时代全面到来

发表时间:2026-09-10  

导语


低空经济连续三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,正式定位为国家级新兴支柱产业。从顶层法律修订、中央部委规章到全国各省市落地细则,一套覆盖空域管理、无人机监管、产业扶持、安全规范、金融配套的完整制度体系已成型。


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团队完成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全国低空经济政策法律文件系统性梳理,形成权威汇总台账。本文依托这份完整台账,分层拆解国家顶层法规、全国各省市地方政策布局,读懂当下低空产业发展的政策底层逻辑,为企业落地、行业研究、地方规划提供一手参考。


顶层立法成型:国家级法规筑牢低空经济法治底座



国家层面已构建「法律 — 行政法规 — 部门规章 — 行业规范性文件」四级规范体系,2026 年迎来关键立法落地窗口期。


基础法律:《民用航空法(2025 修订)》7 月正式实施


作为民航领域根本大法,新版法律于2026 年 7 月落地施行,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对低空经济、无人驾驶航空器、低空空域划分作出系统性规定,补齐低空产业上位法空白。


核心制度突破:

  • 建立无人机全生命周期追溯体系,实名登记、唯一识别码法定化;
  • 将低空空域规划、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建设纳入法定职责;
  • 简化通用航空经营准入流程,同步压实飞行安全、低空强制保险主体责任;
  • 明确地方政府在低空安全治理、产业培育中的法定权责,打通央地监管协同通道。

核心行政法规: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(2024.01 实施)


国务院、中央军委联合发布,是国内首部无人机专项行政法规,确立微型、轻型、小型、大中型无人机分级分类监管框架,统一全国飞行申报、空域管控、公共安全管理标准,是所有无人机运营企业必须遵守的核心准则。


部委规章与配套规范(2022—2026 密集出台)


民航局、工信部、发改委、金融监管总局、国家标委多部门联合发文,覆盖制造、运行、标准、金融、安全全链条,2026 年新增多项重磅文件:

  • 运行管控类:《基于计算机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控制系统管理办法》(民航局 2026.01)、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;
  • 标准规范类: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降落伞系统规范》(2026.01)、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》(2025.10 发布,2026.05 实施);
  • 产业经营类:《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》,简化通航企业准入;
  • 金融配套创新:《国家发展改革委、金融监管总局、中国民航局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2026.01),全国统一低空飞行保险保障机制;
  • 服务体系建设:《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》,搭建全国统一低空飞行服务平台;
  • 中长期顶层规划:《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》,将低空交通纳入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统筹布局。

从时间线看,2023—2026 是国家政策集中爆发期:2023 年明确空域改革方向,2024 年统一无人机监管规则,2025 年完善实名、安全标准,2026 年上位法落地 + 金融配套补齐,产业发展从 “试点探索” 转向法治化规模化发展。



全国地方政策全景:30 + 省区市全域布局,形成梯队化发展格局


本次汇总覆盖全国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上百个地市、区县政策文件,各地结合产业基础、地理资源形成差异化发展路径,整体分为三大梯队。


第一梯队:粤港澳大湾区(广东、深圳、珠海)全国领跑


广东是国内低空经济政策最密集、产业链最完善区域,省市、区县多层级政策全覆盖:

  • 省级顶层设计:《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》《金融支持广东低空经济集群发展通知》,从产业集群、金融扶持双向发力;
  • 广州:出台低空经济实施方案、产业扶持措施,将低空交通纳入 2023-2035 综合交通规划;
  • 深圳(全国标杆):市人大出台低空经济发展专项决定,全市宝安、福田、龙岗、龙华、罗湖、南山、盐田、大鹏新区全部发布专项扶持政策,2026 年 3 月龙岗区更新产业扶持修订文件,持续加码设备补贴、场景奖励、企业落户扶持;
  • 珠海:出台全国特区级低空交通专项条例,以立法形式规范 eVTOL 起降、低空航线运营;
  • 东莞、佛山、中山同步配套起降点建设补贴、低空制造企业产值奖励政策,形成珠江口低空产业协同带。


第二梯队:长三角(浙江、江苏、上海)制度创新先行


长三角侧重空域协同、标准建设、农业低空应用:

  • 浙江省:2026 年 5 月新版《浙江省民用航空条例》落地,省级出台 “十项行动方案”,自然资源厅配套土地要素保障政策,细分农业农村低空经济专项行动;杭州、宁波、温州、嘉兴、绍兴、舟山、海宁全部发布地市实施细则,温州 2026 年 1 月出台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;
  • 江苏省:省级通用航空条例打底,2024—2025 连续出台产业发展意见、低空制造专项方案;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连云港、淮安落地地方扶持条例,无锡出台地方性低空经济促进条例,以地方立法固化产业扶持;
  • 上海市:发布全市低空产业 2024-2027 行动方案,配套 5G-A 低空融合应用政策,杨浦区、金山区、青浦区推出区级专项补贴,同步公示无人机飞行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,完善城市低空管控规则。


第三梯队:京津冀、中部、成渝、东北、西部全域跟进


1. 京津冀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)

  • 北京:市级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规定、丰台、延庆区分区低空飞行管理办法,兼顾城市安全与文旅低空场景;
  • 天津:宁河区、天津港保税区出台三年行动方案,重点布局低空制造测试基地;
  • 河北:出台低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,依托郑州航空港联动北方低空产业链。

2. 中部六省(湖北、湖南、安徽、河南、江西、山西)

  • 湖北:省级 2024-2027 行动方案,武汉市级扶持措施,荆州、黄石配套安全管理办法,黄石 2026 年 3 月更新无人机安全新规;
  • 湖南:省级通用航空条例、低空运营补贴细则落地,长沙经开区打造低空产业示范区;
  • 安徽:省级实施方案 + 芜湖、合肥双核心,合肥人大出台低空经济发展专项决定,芜湖同步发布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政府规章;
  • 河南:郑州航空港、济源、安阳出台专项方案,航空港区设立产业专项奖励;
  • 江西、山西:地市层面加快场景试点,共青城、太原发布低空经济行动方案。

3. 成渝双城经济圈(重庆、四川)

  • 重庆:民用航空条例 + 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办法,市级低空产业政策措施齐备;
  • 四川:省级通用航空条例,成都、自贡、南充、攀枝花、北川均出台落地政策,兼顾平原城市与山区低空应用场景。

4. 东北、内蒙、云贵、闽桂琼、西北边疆

  • 东北: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出台省级三年行动方案,沈阳、大连加码产业补贴,依托广阔空域发展农林、巡检低空业务;
  • 内蒙古、云南、贵州:2025 年集中发布省级低空经济三年行动方案,依托高原、山地资源发展文旅、生态监测低空场景;
  • 福建、广西、海南、浙江海岛城市:侧重海洋巡检、海上物流、海岛观光低空经济;
  • 新疆、西藏:立足边疆通用航空基础,完善高原、偏远地区低空飞行保障规则。



地方政策三大核心共性


  • 立法先行:多地人大出台低空经济专项决定、地方条例(合肥、深圳、无锡、珠海、湖南等),以地方立法稳定产业预期;
  • 资金扶持标准化:普遍覆盖企业落户奖励、飞行器制造补贴、起降场建设补助、飞行运营补贴、研发创新奖励;
  • 安全治理同步落地:各地政府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,划分禁飞、适飞区域,规范城市飞行秩序。



2026 政策新趋势:读懂低空经济下一阶段发展方向



结合本次汇总台账中 2025 年末 —2026 年 6 月新发文件,产业政策呈现四大清晰转向:

1. 法治化从顶层渗透基层,法律 + 条例 + 地方条例三层约束成型

    2026 年 7 月新版《民用航空法》实施,叠加国务院无人机条例、各省市低空专项立法,彻底告别过去 “政策碎片化、监管无上位依据” 的局面。企业生产、飞行运营、场景落地全部有明确法律标尺,合规成为行业第一门槛。

2. 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速补齐,标准化文件密集落地

    2026 年连续出台无人机实名登记、降落伞系统、飞控系统运行管理等国标、行标,覆盖飞行器硬件、后台控制系统、人员管理、起降设施全环节,为 eVTOL 载人低空交通商业化铺路。

3. 低空金融配套政策正式落地,解决行业融资、风险痛点

    2026 年 1 月国家三部门联合出台低空保险实施意见,建立全国统一低空飞行风险保障体系,降低企业运营风险;各地同步推出产业基金、信贷贴息、融资租赁支持,资本入场通道全面打开。

4. 区域协同发展成为主流,告别单一城市单打独斗

    珠江口西岸、长三角、成渝、中部城市群陆续出台跨区域协同政策,统一空域标准、产业补贴、飞行审批规则,推动飞行器制造、低空物流、空中游览跨城市规模化运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