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月13日,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人驾驶航空器分技术委员会申报,普宙科技牵头组织的《民用无人机产品标识要求》初稿评审会在武汉圆满举行。

图丨与会领导与专家合影
评审会由普宙科技承办,总经理陈虎带队参会,质量中心总监罗学涛主持。航空工业301所主任胡应东、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付金华、湖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会长蔡晓东出席,并与来自大疆创新、丰翼科技、中航金城无人机、纵横股份、迅蚁、北京三快在线科技等单位的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参与评审。

根据2022年国家标准制定计划要求,由普宙科技、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等单位负责编制的国家标准《民用无人机产品标识要求》经过严谨有序的编制工作流程,目前已完成初稿。

图丨陈虎总经理发言
胡应东充分肯定了《民用无人机产品标识要求》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,他指出,该标准构思严谨、内容充实、实用性强,符合编制要求。希望借助本次评审会的契机广泛吸纳优秀建议,推动《民用无人机产品标识要求》标准建设日趋完善。

图丨胡应东主任发言
罗学涛针对《民用无人机产品标识要求》的框架结构、初稿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,评审专家围绕条款细则发表各自意见与建议,并对标准范围、产品标识等重点内容进行集中讨论。

图丨与会专家积极建言献策